数字公平法案:那些前途有限的界面模式

《数字公平法案》的目标时间是 2026 年第四季度,也就是说它还是欧盟委员会的一份提案而不是法律,在大约 2028 到 2030 年之前不会适用。这个时间表让人很容易忽略它。
忽略它是个错误,理由很具体。与大多数监管不同,这一部瞄准的是界面模式,而不是数据处理或文档。界面模式一旦做进产品,就会经过测试和优化,最后变成商业上依赖的东西。如果你的转化漏斗现在正依赖这部法案瞄准的某样东西,你会希望趁还有时间找替代方案的时候就知道。
它瞄准什么
在各次咨询和公告中,欧盟委员会对目标清单的表述是一致的。五个类别:
暗黑模式。 这类界面设计不靠提供信息,而是利用注意力和默认值的运作机制,把用户引向他们本来不会做的选择。
成瘾性设计。 为了把使用时长拉到最长而刻意设计的机制:无限滚动、可变奖励节奏、连续打卡、人为制造的注意力稀缺、为促成回访而调校的通知模式。
利用脆弱性的个性化。 按推断出的情绪状态、财务困境、成瘾易感性或年龄来做定向。
个性化定价。 基于推断出的支付意愿,向不同用户展示不同价格。
网红营销。 披露义务,以及平台、品牌和创作者之间的责任分配。
贯穿其中的主线是不对称。现有消费者法假设的是一个掌握合理信息的消费者在做决定。而这些做法的运作方式,是让界面本身成为决策者。
为什么现有规则被认为不够用
暗黑模式已经有一部分被现有规则覆盖了。《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》禁止误导性和侵略性做法。《数字服务法》为在线平台设有暗黑模式条款。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要求同意必须是自由作出的。消费者权利法要求提供清晰的缔约前信息。
欧盟委员会的适用性评估给出的结论是:这种覆盖零散,难以执行。《数字服务法》的条款只管平台,不管所有经营者。《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》要求证明某项做法实质性扭曲了行为,而这在个案里是可以争的。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的同意规则只触及与同意相关的模式。
《数字公平法案》要做的,就是把这些整合成一套可以对着一份具体做法清单去执行的规则。
最可能被点名的模式
一切尚未敲定,但欧盟委员会的咨询文件以及学术和执法文献,在一份相当稳定的清单上是趋同的。如果你的产品用到这些,值得检查一遍。
虚假紧迫和稀缺。 会重置的倒计时、与库存无关的“仅剩 2 件”、生成而非测量出来的“17 人正在浏览”。这是目前已被执法最多的模式,也是最可能被明确禁止的。
羞辱式确认。 把拒绝选项的措辞写成让用户觉得自己愚蠢或不负责任。“不用了,我不想省钱。”
预先勾选的选项。 任何默认开启且会花钱、共享数据或延长承诺的东西。
不对称摩擦。 一键订阅,取消要经过挽留流程走六步。这已经在若干司法辖区被单独处理,极有可能出现在这里。
逐步加价。 在结账过程中一步步才揭示必付费用,使标价不等于应付价。
纠缠。 在被拒绝之后反复弹出权限或升级提示。值得注意的是,数字综合简化包 已经提出在同意被拒绝后设六个月静默期,同一个原则,只是来得更早。
伪装广告。 内容是商业性的,却排版成看起来像编辑内容或用户生成内容。
阻碍自由选择。 让保护隐私或不花钱的那个选项确实存在,但更难找到,这正是大多数 Cookie 横幅至今仍在使用的模式。
争议最大的两项
成瘾性设计
这是最难立法的一项,因为“吸引人”和“成瘾”之间的界线确实模糊,而且涉及的那些机制,一大批没人想禁的产品同样在用。
无限滚动,新闻网站在用,社交平台也在用。连续打卡,语言学习应用在用,赌博应用也在用。可变奖励既能描述开箱,也能描述搜索结果。任何具体到足以禁掉有害情形的规则,都有可能误伤良性情形。
预计这部分最终会聚焦于未成年人、聚焦于有明确危害证据的特定机制,并且可能落在设计默认值上而不是禁令上。
个性化定价
在欧盟目前是合法的,《综合指令》为其增加了披露义务。把它变成违法,或在某些情形下违法,将是一项重大变化,零售和旅游行业的一部分强烈反对。
可能的落点在禁令与当前披露要求之间:也许是在个性化使用了脆弱性信号、或基于受保护特征或推断出的财务困境时予以禁止。
如果你的定价引擎做个性化,现在有用的问题不是它是否合法,而是你能否向监管机构解释某一个具体价格的依据。很多定价模型做不到,因为模型对运营它的人本身也是个黑箱。
在有文本之前值得做什么
答案不是照着一份未发布的提案重做产品设计。而是搞清楚自己站在哪。
把你实际在用的模式盘点出来。 走一遍自己的漏斗:注册、结账、同意、订阅管理、取消、追加销售。凡是界面在做说服、而不是在给信息的地方,都记下来。大多数团队会发现一些没人刻意决定要做的东西。
找出你在商业上依赖的那些。 这是关键一步。如果某个模式值两个百分点的转化,而它出现在可能被禁的清单上,那就是一项埋了三年引信的业务风险。如果它带不来可测量的价值,现在就删掉,别再为它操心。
先修不对称。 取消应当和订阅一样容易。拒绝应当和接受一样容易。“拒绝”应当和“同意”一样显眼。这些是最清楚的情形,在若干成员国依现行法律就已经可执行,而且它们在这部法案的任何版本下都最不可能存活。
在第一次展示时就把价格说实话。 逐步加价出现在每一份清单上,在若干司法辖区已被限制,而且确实是糟糕的体验。把应付价格前置会损失一些可测量的转化,也会减少弃购和投诉。
检查你的个性化实际使用了哪些输入。 不是你以为它用了哪些。如果某个模型能接触到与脆弱性、财务困境或年龄相关的信号,那么不管有没有人是有意为之,你都有一个在等着爆的问题。
如果你服务未成年人,紧盯与年龄相关的条款。 所有针对未成年人的内容都会落得更重、更早,而且它会和从其他途径过来的年龄验证义务交汇,其中包括 欧盟数字身份钱包。
无论如何都该做这件事的理由
这篇文章有另一个版本,是把《数字公平法案》当作威胁来写的。那并不完全对。
暗黑模式在短期内有效,而且可测量,这正是 A/B 测试会稳定产出它们的原因。A/B 测试测不好的是二阶成本:退款率、拒付、客服负荷、投诉量、感到被骗的用户带来的流失,以及那种慢慢累积、却从来不会被算到罪魁模式头上的声誉损耗。
那些移除了最糟糕模式的公司,通常报告的是小幅转化下降和更大幅度的下游成本降低。这不是普遍结果,而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业模式,但常见到足以说明一件事:与其默认接受那套老经验,不如自己测一遍。
这里的监管方向异常清晰,而且多年如此。每一个认真研究过这个问题的司法辖区,走的都是同一个方向。把增长模型建立在每个主要市场都在立法反对的模式之上,是一种有到期日的战略。
它在全局中的位置
与《数字公平法案》并行的还有 赋能消费者指令,它自 2026 年 9 月起适用,已经限制了一批商业做法;同意规则那一侧,则正在被 数字综合简化包 重塑。完整的立法队列梳理在我们的 欧盟数字立法管线 中。
需要帮助时
我们为在欧洲经营的公司构建和改进面向消费者的产品,包括这样一项工作:在不破坏漏斗的前提下,移除那些赚取短期转化、积累长期责任的模式。
如果你想让人评一遍,看看你的产品在这份可能被禁的清单面前处在什么位置,或者需要有人帮忙重做一条目前靠摩擦不对称撑着的流程,请写信到 office@c9group.dev。关于我们在欧洲的工作,更多内容见 欧盟市场进入页面。
我们是工程师和产品人,不是律师。某一个具体模式当前是否合法,是该问你的法律顾问的问题,而这部法案本身还不存在。